大朋友项目规程(2013.1.1日版)
本帖最后由 mhfnm 于 2013-3-28 15:25 编辑大朋友项目规程(2011.2.17日颁布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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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记录:
2013.1.1日:对旧版再审,4.9有微小修正。
2012.1.1日:全新改版,
改版后新增的条目:
2.2,3,4.3,4.4,4.6(D、E)。
改版后新引自其它已有资料中的条目:
1.3,5(后半句),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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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三个“一周内”的规定
1.1参加入门培训后,志愿者必须在一周内签署《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见附件),超出规定期限且无任何说明则视为放弃。
1.2志愿者在签署《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后,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选择一位小朋友结对,如无约定,则默认为一周,超出约定期限且无任何说明则视为放弃。
1.3大朋友自结对成功之日起,须在一周内寄出给小朋友的第一封信,超出约定期限且无任何说明则视为放弃。
2 服务及格考核标准
2.1大朋友在志愿服务的第1年,至少要给结对的小朋友寄8次信并至少去看望他1次。
2.2小朋友对大朋友的陪伴感到满意并表示交往后有所收获。
3 大朋友拥有的权利
3.1大朋友在服务期内,有选择一名契合的小朋友并与之交往的权利。
3.2大朋友有申请参与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有对项目管理团队发表意见的权利。
3.3大朋友在符合服务及格考核标准时,有获得机构表彰的权利。
3.4大朋友有参与美新路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3.5大朋友有寻求项目工作人员支持的权利。
3.6大朋友有与管理团队共同维护项目正常运行的权利。
4 大朋友应尽的义务
4.1大朋友的个人联系方式(E-mail或手机)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美新路。
4.2大朋友在参与志愿服务时应照顾好自身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4.3大朋友在服务过程中,应主动而努力地提升自己“爱的陪伴能力”。
4.4大朋友应经常关注自己的邮箱及项目动态。
提倡:每周查看“美新路志愿家园”置顶的帖子不少于一次,每周查看邮件不少于一次,并积极回复。
4.5大朋友在志愿服务期间,须让美新路了解到自己与小朋友的交往情况。注解如下:
A经过美新路转交的大小朋友的信件机构会做记录,其它情况则需要大朋友主动提供信息。
B机构组织回访时会有回访记录,大朋友的自主回访则须及时告知美新路该次回访的参与人员。
4.6大朋友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须注意:
A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B不从事行销或传教的活动。
C不引导且不支持小朋友违反校规校纪。
D在给小朋友的信中,不得有批判“国*家、政*府、法制、学校、老师及教育体系”的文字。
E尽量不使用批判的言词。
4.7大朋友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能随意送小朋友金钱和物质性的礼物(详见《大朋友服务手册》第二章3.3),也不能随意接收服务对象一方赠与的物质性礼物,若赠与金钱则坚决不能收取。
4.8大朋友在回访服务基地时若欲携带自己的亲友,须告知美新路并取得同意(详见《大朋友服务手册》第二章3.4)。
4.9 大朋友如需暂停或终止陪伴服务,须跟小朋友妥善交待,并与美新路协商变更或解除服务承诺。
5 大朋友在服务期内所拍照片及相关资料可以在美新路网站中使用,大朋友的个人邮箱可以在机构为美新路志愿者群发邮件时使用。
6 以下情况视为自动退出大朋友项目的管理
6.1大朋友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相关服务,且未与美新路有任何合理说明。
6.2美新路通过“E-mail和手机”均不能联系到大朋友。
6.3大朋友陪伴一个小朋友满三年,且未结交新的小朋友。
6.4小朋友脱离服务基地后,大朋友未能向美新路及时提供服务情况。
(注:若在假期时,用电话、短信、QQ等形式主动联系小朋友,也可告知美新路作为服务记录)
7 关于服务期的计算(含志愿者服务状态的界定)
7.1志愿者从签署第一份美新路的《志愿服务承诺书》起,按自然年月开始计算服务期限。
7.2志愿者若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美新路的多个志愿服务,不重复计算服务期限。
7.3志愿者若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美新路的任何志愿服务,则暂停计算服务期限,视为暂停服务;在此基础上,若未与美新路有任何合理说明,则停止计算服务期限,视为退出服务。
7.4小朋友因任何原因脱离服务基地后,美新路将无法主动跟踪这个对子的交往,此时按照大朋友出具的证明或报告的服务情况来计算对此小朋友离校后的服务期限,否则默认计算三个月。
7.5大朋友陪伴一个小朋友的服务期限最长按三年计算。
7.6其它经确认志愿者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情况,也同时暂停或停止计算服务期限。
注:美新路在为志愿者颁奖或提供证明时,以及评定志愿者的服务状态时,需要涉及服务期限的计算。
8 关于再结对新的小朋友
8.1大朋友服务满一年并且在项目合格标准以上,在服务期内可以再结对一个新的小朋友,但建议避开两个小朋友在同一学校。
8.2大朋友服务未满一年小朋友便脱离服务基地时,大朋友可以在服务期内再结对一位新的小朋友。
8.3若大朋友不满足以上条件,必须重新参加大朋友的入门培训并且重新签署《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才能再结对新的小朋友。
补充说明:
1、小朋友若有留级或复读情况,则大朋友的服务期限可增加留级产生的在服务基地的时间。
2、对于无法获知服务情况的大朋友,若想再结对,则按8.3的规则执行。
3、本规程若与以前公布的某些规定产生矛盾,以本规程为准。
PS:今后若有更改,将更新此帖并注明。
附1:关于结对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管理办法草案
附2:美新路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
本帖最后由 mhfnm 于 2012-2-9 11:02 编辑
承诺,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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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您的楼一用哈!
旧版:大朋友项目规程(2011.2.17日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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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记录:
2011.8.23日:
第9条增加后半句。
第13条下面“注”的完善。
2011.7.4日:
第3条“写8封信”修改为“寄8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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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了入门培训的志愿者必须在培训后一周内签署《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超出规定期限且无任何说明则视为放弃。
2 签署了《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的志愿者,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选择一位小朋友结对,如无约定,则默认为一周,超出约定期限且无任何说明则视为放弃。
3 大朋友志愿服务的第一年,至少要给结对的小朋友寄8次信并至少去看望他一次。
4 大朋友在与小朋友见面时要照顾好自身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5 大朋友在陪伴小朋友过程中不能从事行销或主动传教的活动,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引导小朋友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
6 大朋友在服务期内所拍照片及相关资料可以在美新路网站中使用。
7 大朋友的个人联系方式变更时要及时告知美新路,若美新路通过“E-mail和手机”都联系不到该大朋友时,则默认为已退出服务。
8 大朋友若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相关服务,且未与美新路有任何合理说明,则视同退出大朋友的服务。
9 大朋友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能随意送小朋友金钱和物质性的礼物(详见《大朋友服务手册》第二章3.3),也不能随意接收服务对象一方赠与的物质性礼物,若赠与金钱则坚决不能收取。
10大朋友在回访服务基地时若欲携带自己的亲友,须告知美新路并取得同意(详见《大朋友服务手册》第二章3.4)。
11大朋友如需终止陪伴服务,须跟小朋友妥善交待,并与美新路协商解除服务承诺。
12大朋友在志愿服务期间,须让美新路了解到自己与小朋友的交往情况。注解如下:
A经过美新路转交的大小朋友的信件机构会做记录,其它情况则需要大朋友主动提供信息。
B机构组织回访时会有回访记录,大朋友的自主回访则须及时告知美新路参与人员。
13关于服务期的计算(含志愿者服务状态的评定):
A志愿者从签署第一份美新路的《志愿服务承诺书》起,按自然年月开始计算服务期限。
B志愿者若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美新路的多个志愿服务,不重复计算服务期限。
C志愿者若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美新路的任何志愿服务,则暂停计算服务期限,视为暂停服务;在此基础上,若未与美新路有任何合理说明,则停止计算服务期限,视为退出服务。
D小朋友因任何原因离开服务基地后,美新路将无法主动跟踪这个对子的交往,此时按照大朋友出具的证明或报告的服务情况来计算对此小朋友离校后的服务期限,否则默认计算三个月。
E大朋友陪伴一个小朋友的服务期限最长按三年计算。
F其它经确认志愿者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情况,也同时暂停或停止计算服务期限。
注:美新路在为志愿者颁奖或提供证明时,以及评定志愿者的服务状态时,需要涉及服务期限的计算。
14关于再结对新的小朋友:
A大朋友服务满一年并且在项目合格标准以上,在服务期内可以再结对一个新的小朋友,但建议避开两个小朋友在同一学校。
B大朋友服务未满一年小朋友便离开服务基地时,大朋友可以在服务期内再结对一位新的小朋友。
C若大朋友不满足以上条件,必须重新参加大朋友的入门培训并且重新签署《大朋友志愿服务承诺书》才能再结对新的小朋友。
补充说明:
1、 小朋友若有留级或复读情况,则大朋友的服务期限可增加留级产生的在服务基地的时间。
2、 曾经签署过《长期志愿服务承诺书》的大朋友,默认为符合14 A,但自本规程颁布之日起,若连续三个月未参加美新路的任何服务,则按13 C中的规则评定。
3、 对于无法获知服务情况的大朋友,若想再结对,则按14 C的规则执行。
4、 本规程若与以前公布的某些规定产生矛盾,以本规程为准。
非常不错,新年新气象!
早期待有这样的要求了,否则大朋友在作志愿的时候有些问题一直不清晰如何处理,包括我;
当然这个规定标题改为“大朋友志愿者行为准则”或“对大朋友志愿者的若干要求”等似乎更好些。
此外,小建议,“大朋友在志愿服务期间,须让美新路了解到自己与小朋友的交往情况”,大朋友如何具体操作可以进一步完善说明,比如至少1个月定期来家园汇报或发email汇报,或者汇报给组长负责统计等。 赞{:10_293:}{:10_293:} 同意梦想的建议,具体一些好执行。 回复 3# 梦想的力量
确实还有很多待完善,所以,暂时还没选择把名字叫得太正规,比如“大朋友志愿者行为准则”或“大朋友志愿者规程”之类的。
现在比较重要的在商讨中的三点是:
关于“在服务”与服务年限的计算;
关于小朋友离校的应对与结新对的安排; 不错~~~那以后给小朋友送书还要得到同意才能行动咯? 回复 7# yhkeepgoing
像《志愿服务小帖士》中提到的那本书,不算为物质性的礼物 今日更新,增加了承诺书、结对、再结对、服务期限等,并对一些细节作了完善。 我又发邮件了,对于Hotmail的邮箱,我表示很有压力,大家有谁还是Hotmail的邮箱啊?为什么我之前用得很好使,可是最近改版后,我怎么觉得不像原来那么好了啊~ 我也要顶啊 我顶顶 话说小朋友有手机 过年的时候老和我聊QQ 好不好啊 顶了!{:10_293:} 回复 11# 小飞侠
我觉得偶尔聊没什么大问题,过多就属于沉迷了 虽然我们有很多热情,但是我赞同这种规范化的制度,保障我们陪伴的质量~~ 呵呵,学习 跃跃欲试~~ 本帖最后由 w0w0w3 于 2011-2-26 15:58 编辑
回复 13# mhfnm
我倒是想让他沉迷呢,各种三字经,我很无奈的说~~~
另:
我没有做到3,9,10啊,看来,先来的和尚好念经啊,门槛低啊,占了先机,得了便宜~~~ 回复 17# w0w0w3
规程发布之前的大朋友,既往不咎,哈哈 回复 18# mhfnm
好久好久没来了~~回来看看 有回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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