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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06: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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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山 于 2017-9-26 06:58 编辑
我觉得交流和沟通不是自由辩论,通常插话的人往往觉得自己已经理解了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或者对方的某一个论点触动了自己,所以会急不可耐的插嘴抢述或纠正。而正在讲述的一方一般都会在自己掌控发言权的这个阶段,已经组织起了对表述内容的逻辑关系,被打断的时候往往真实的结论还没有引申出来。
如果一方仍然固执的要表达完自己的全部阐述内容,而另一方听到不同见解之处就要插嘴争辩,那么,交流沟通就演变成为吵架。
一般而言,爱“插嘴”的人在生活或工作中也都有着很明显的强势姿态——不容你把话说完,听不得不同意见。
我自己在遇到被打断的时候,会结束话题,不会再去争辩什么或抢着再去告知什么,因为你没有听到我后面所要表达什么,损失的是你自己。当然在原则的问题上,比如有经验的律师会提醒审判长制止对方的行为,然后,继续从头重复自己的观点。这样的重复往往会不得已而反复多次,这也是控辩双方经常采用的职业技巧。
即使是在法庭上,原告被告还有充分平等的辩解表达的权利。
有时讲述的那个人车轱辘话说来说去说不到主题上去,确实很烦人,可以用一些间接的方式打断他/她,让他/她尽快的从滔滔不绝的陶醉中清醒过来。
无论如何,“插嘴”都是一种失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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