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的力量 发表于 2009-9-3 20:24:42

美新路志愿家园版主管理规定、特殊会员组管理规定


美新路志愿家园版主管理规定
版主权利与职责

版主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规、网站规定和本版面管理规则,对本版发表的所有文章进行管理。对于优秀会员或违规会员,可以在本版块发表公告提出表扬与警告。
2、参与版面管理细则制定,对不合规定的文章进行转移或删除,对好文章进行鼓励。
3、可以在负责的板块内发起讨论与网络活动,活动开展前需要与管理员达成一致。

版主的职责

1、勤于管理,及时对好文章进行鼓励(评分或加精华),对不合规定的文章进行转移或删除。多使用锁住主题或是移动话题的功能,少使用直接删除的功能,避免产生纠葛。
2、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问题,策划组织版块活动,提高会员的积极性。
3、及时归纳整理版块中高亮贴、置顶贴,精华帖,加强并引导会员间的交流,在所负责的版块尽量避免零回复帖子。
4、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请提前去站务管理区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如不愿继续担任版主的应当到站务区提出辞职申请。


申请或任命标准

1、有志愿服务相关经历,并愿意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在家园的注册时间超过60天,发帖量超过100,精华帖1个。对于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可以放宽要求。
2、申请者保证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家园基本规则的言行,并确保及时清理版面此类贴子,时刻维护家园利益。
3、必须征得所申请版块所在版主同意,无版主版块需征得管区内总版主同意。
4、新建立的版面可以由家园建设组任命,被任命的版主同样需履行版主职责。
5、版主试用期1个月,考察合格后转为正式版主。
6、申请者确保当版主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学习或工作。
7、兼职版主可由家园建设组直接任命。


如何申请版主

1、审核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标准,条件不足者将不予批准。
2、主动与所申请板块版主联系,征得同意。
3、由本人在站务管理区按规定格式发新帖提出申请,应有10位及以上家人回帖或评分支持,其中至少有4位版主,且会员和版主的“赞成/评价比”均超过2/3。
4、不接受短消息与邮件申请。

格式如下:
      *网名:
      *申请管理的版块:
      *精华列表:(请详细列出)
      *日平均上网时间:
      *专长或管理优势:
      *预计可以担任多长时间:
      *申请理由:(申请版主的原因,认为所申请版块的现状是否需要改进,针对该板块特点,提出利于其未来发展的建议等。不少于50字。)


审核过程

1、在其申请过程中,所申请版面的现任版主和所管区总版主有一票否决权。
2、申请之后5日为公示期,符合条件并经审核后,由家园建设组于公示期后批复或否决。


奖惩制度

① 奖励标准:
1、每季度对为版块做出杰出贡献的版主(如经常整理版块精华内容,积极回答问题等),经查实后奖励爱心值、金币或颁发荣誉奖章。
2、为论坛做出巨大贡献的版主(如在重大纠纷中起到模范作用,对某版块的发展起到杰出贡献,指导并参与制作精华电子书等),经查实后颁发奖章或提升为分区版主或总版主。
3、美新路如有现实的评奖、评优等活动,家园优秀版主会适当优先考虑。
4、离任的版主奖励爱心1000颗,每满1年任期者再增加1000颗爱心奖励。

② 处罚标准:
1、事先未请假,连续1个月未在本版块出现,且版主管理记录里无管理操作者,将被收回版主权限,转为元勋会员(或志愿者所在用户组)。
2、滥用版主职权或连续多人次被会员投拆,在版面使用任何不文明用语的版主,视情节严重收回管理权限。


家园建设组对以上细则保留有细微调整和解释的权利。






美新路志愿家园特殊会员组管理规定

大朋友会员及择爱而行会员

1、大朋友会员及择爱而行会员是参加美新路大朋友、晚缘等项目的志愿者会员。
2、在个人信息方面(如阅读权限、短消息信箱容量,签名档长度,上传附件等),该类会员比普通会员享有更高级别待遇。
3、大朋友会员及择爱而行会员拥有评分权限。
4、对优秀的大朋友会员及择爱而行会员将给予表彰。
5、大朋友会员及择爱而行会员退出项目后将另行安排。


志愿伙伴会员

1、志愿伙伴会员是在美新路长期义务承担较多志愿工作的会员。
2、志愿伙伴会员在个人信息方面(如阅读权限、如短消息信箱容量,签名档长度,上传附件等),比元勋会员、大朋友会员、普通会员享有更高级别待遇。
4、部分志愿伙伴兼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相当于版主或总版主的权力。
5、志愿伙伴会员拥有评分权限。
6、志愿伙伴会员退出后,将转为元勋会员,并佩戴双红钻勋章。


元勋会员

1、元勋会员是论坛对于曾经担任过志愿伙伴、版主、管理员或美新路工作人员职务的会员的一种称号上的荣誉称号。
2、原总版主、版主、志愿伙伴会员在收回管理权限后默认转为元勋会员。
3、在个人信息方面(如阅读权限、如短消息信箱容量,签名档长度,上传附件等),元勋会员比普通会员享有更高级别待遇。
4、元勋会员拥有评分权限。
5、原版主元勋佩戴红钻勋章,原总版主、志愿伙伴元勋佩戴双红钻勋章。


管理组会员

1、管理组会员可以由志愿伙伴、大朋友、专职工作人员等担任,目前包括:管理员、总版主、版主。
2、管理组会员承担家园的重要职责,版主职责参见版主规定。
3、在个人信息方面(如阅读权限、如短消息信箱容量,签名档长度,上传附件等),管理组会员比普通会员享有更高级别待遇。
4、管理组会员拥有评分权限,可以加分同时也可以减分。
5、管理员、总版主、版主在收回管理权限后默认转为元勋会员。


多重身份的解决办法

如果同时隶属于大朋友会员、择爱而行会员、志愿伙伴、元勋会员或管理组人员中的一项或几项,一般取权限最高者。
同时希望在其个人资料中修改“自定义头衔”为同时兼任的其他会员组别。



家园管理小组对以上细则保留有细微调整和解释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改及补充条款记录:

2010年2月26日

A、
修改版主规定中

原文:
①奖励标准:
1、每季度对为版块做出杰出贡献的版主(如经常整理版块精华内容,积极回答问题等),经查实后奖励爱心值500或颁发荣誉奖章。

修改为:
①奖励标准:
1、每季度对为版块做出杰出贡献的版主(如经常整理版块精华内容,积极回答问题等),经查实后奖励爱心值、金币或颁发荣誉奖章。


B、
补充版主规定中版主申请或任命标准:

8、兼职版主可由家园建设小组直接任命。


C、
补充:
版主规定中 ①奖励标准:
4、离任的版主奖励爱心1000颗,每满1年任期者再增加1000颗爱心。

...

mhfnm 发表于 2009-9-3 22:44:48

我首先支持一下。这个沙发不错哟

haoaviva 发表于 2009-12-23 13:07:34

不错,不错~ 支持一下!

huqili 发表于 2009-12-23 23:22:13

学习了,呵呵.不过其实挺简单的!

如焕 发表于 2009-12-24 00:31:58

{:10_269:}跟原来那个好像差不多吧

静静的看 发表于 2010-1-4 19:56:10

哦,规定看明白了。敢问一下,咱们何时开会讨论这个版块划分的问题啊?嗯,这个问题是问总版主还是管理员呢?俺的直接上级是?平时找谁反应问题呢?完了,一堆的问号。

mhfnm 发表于 2010-1-5 09:02:51

回复 6# 静静的看


    这些问题全都集中在版主议事厅解决。

hsiaofish 发表于 2010-3-14 16:20:10

考虑到项目和交流区的不同,在招聘版主时,建议这两个版块的要求应该有所区别.项目区的版主建议由交流区比较优秀的版主担任.并且对资格年限作要求.即至少1年.

xieshunxi 发表于 2010-12-9 08:49:33

支持一下,规定还不错。

xieshunxi 发表于 2010-12-9 08:50:07

本帖最后由 xieshunxi 于 2010-12-9 08:52 编辑

{:10_269:} 楼主是?

cocoale 发表于 2010-12-10 23:50:26

回复 10# xieshunxi
昊天呀,咱们的首席CTO

Rip_Michael 发表于 2011-2-27 23:22:05

我可以不?

hsiaofish 发表于 2011-2-27 23:55:25

回复 12# Rip_Michael


   虽然刚加入组织,不过,表现不错,望继续努力。

YOUYOU520 发表于 2012-3-1 18:13:47

太复杂了

小宁 发表于 2012-3-2 09:47:48

YOUYOU520 发表于 2012-3-1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复杂了

YOUYOU520说的“复杂”指的是?

YOUYOU520 发表于 2012-3-2 10:15:50

小宁 发表于 2012-3-2 0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YOUYOU520说的“复杂”指的是?

加分的规则呗

企鹅PINGU 发表于 2012-3-2 17:42:25

YOUYOU520 发表于 2012-3-1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复杂了

其实不复杂 现在的制度是简化后的俺觉得还好 呵呵

熟了就好了

梦想的力量 发表于 2013-11-10 22:21:26

今天又有位家人问版主规定为何是“试行”的事儿,我答复如下:

咱们国家很多政策法规好多年还都是试行,一直也都试行至今,试行不代表不正式,也不代表不可行,现在的版主制度其实就是正式制度,只是觉得还有待完善和权威最终认可。我给你举几个例子: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65989.html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www.fjkl.gov.cn/policy/e7 ... tectCookieSupport=1

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还是试行,但并不代表其不正规、不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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